海南省居民赴臺灣旅游辦證指南
作者: 來源: 更新時間:2014-11-06 17:54:19 瀏覽次數:2371次
一、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程序:
1、到具有臺灣旅游經營資格的旅行社報名,交付全額旅游團費,領取旅游團費發票。
2、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并正確填寫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審批表》,請務必用黑色水筆填寫,字體工整,內容客觀真實。
填表注意事項:
(a)、“申請類別”:選擇“通行證和簽注”。
(b)、“擬出境時間”:寫報名參團的日期。
(c)、“申請事由”:選擇“旅游”。
(d)、“取證方式”:選擇“回公安機關領取”。
(e)、旅游團費發票復印件、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、本人戶口本復印件(請用A4紙復。。
3、戶口所在地單位或派出所意見:
(a)、公務員、事業單位人員、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人員由所在單位法人出具意見。
(b)、法人代表申請出境,由相應上級主管部門出具意見。
(c)、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見。
4、向公安機關申請受理審批:
申請人將填寫好的《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審批表》及戶口薄原件、身份證原件、旅游發票原件送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受理。并到公安局指定相館拍專門的證件數碼照片。
5、領取證件:
申請人在公安機關受理申請后,將白色回執單、旅游發票原件、辦理入臺證所需資料交到旅行社。
6、公安部門費用:
往來臺灣通行證辦證工本費;30/人,簽注費:20/人,照相費:30/人,通行證有效期五年,簽注有效期3個月,一次有效,停留時間10天。(以上收費標準僅供參考,準確價格以申請受理時繳費為準)
二、辦理入臺證所需資料(所有證件需用A4紙復。
(1)辦理入臺所需資料為,申請人本人填寫《大陸地區居民來臺觀光申請書》。要求:所有資料需如實填寫,不得有空白。半年以內的二寸白底彩色近照2張。
(2)在職人士提供單位“在職證明原件”,加蓋公司公章,公司有效期內的“營業執照復印件”(加蓋公章)。
(3)離退休或無業人士需提供本人“人民幣伍萬元之銀行存款證明”(有效期3個月以上)或“人民幣伍萬元以上存折復印件”(半年以上,出發前一個月有交易記錄);夫妻共用資產,提供“結婚證復印件”。
(4)學生(18歲以下)需提供學生“在校證明原件”(信箋要有該校名稱、地址、電話,加蓋公章)或“學生證原件”;需有監護人同行,提供“本人及父母戶口本復印件”、“未隨行父母同意書”。
(5)學齡前兒童需提供兒童“身份證復印件”、“本人及父母戶口本復印件”、“出生證明”;需有監護人同行,提供“未隨行父母同意書”。